各系、各班级:
根据《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<常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常教计〔2019〕49号)规定、《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<常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常财教〔2017〕7号)、《关于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》(常财教〔2015〕8号)文件精神,经2020年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和全国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核查比对,学生本人申请、系部、校资助管理中心、校领导小组审核,拟定给予孙爱清等45名同学2020年春中职国家助学金,现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0年6月2日-2020年6月6日
公示期间,校师生如申请学生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学工处联系。联系电话:0519-86197022,联系电话人:马老师、朱老师。
公示名单见附件1
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
2020年6月2日
附件1.2020年春学期常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名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