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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学院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
日期:2019-03-15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
苏联院学〔2019〕2 号

 

 

关于评选学院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 

 

各分院、办学点、有关高等师范学校:

经研究,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 2019 年院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  一、评选对象

各校五年制高职在籍学(评选年级高职二至五年级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“三好学生”评选条件:

1. 热爱中国共产党,热爱祖国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政治方向坚定。2. 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举止。

  3. 遵纪守法,模范执行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

  4. 学习目的明确,专业思想端正,学习成绩优秀(专业课程学期总评 85 分以上,其它课程学期总评 80 分以上)。

  5. 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活动。

6. 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。

7.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社团活动。

(二)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条件

1. 符合 “三好学生”的评选条件。

2. 担任班级、党团支部、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一年以上,责任心强,热心为同学服务,严于律己,努力工作,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。

(三学院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应在各校校级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中推荐产生。

     三、名额分配

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名额按照学院注册在籍的五年制高职学生总数的 2‰分配,全院共计 421 (见附件 1

补充:我校按2%比例测算后分配到3个名额,经学工处按两系人数测算后,设计系分配2名,表演系分配1名,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两年评一次,现将2017年评选结果通知如下:13播音1班刘彩玲、13动画2班邱一丹、13服装班蒋盼。两系可以根据优秀学生参选情况自行申报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,联院及学校不做强制安排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(一坚持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”的原则。经民主推荐、校系党团组织和行政领导集体审核确定名单后在全校公示。公示结束后,需填写“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优秀事迹登记表附件 2),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。未经公示的,一经查实取消该校参评资格。

(二)学院对各校推荐上报的名单审核后,在学院网站

http://www.juti.cn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表彰名单。

    五、奖励方式

以精神奖励为主,学院印发表彰决定,颁发荣誉证书。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。各校要在校园内认真宣传受表彰学生的优秀事迹,营造学习先进、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。同时将学生“优秀事迹登记表”归入个人档案。

表彰后的一年内如有因违反校纪、校规受到处分的学生,应立即取消其所获荣誉,并追回荣誉证书。

六、报送时间

补充:两系于2019年3月18日上报推荐名单,学工处汇总后报学校审核,同意后将在学校多媒体屏幕上公示,公示时间一周,公示期间系部安排参选学生进行纸质材料填写于2019年3月25日上交学工处(电子、纸质都要)。学校将 2019  3  26 寄发材料至联系部需交的材料:1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优秀事迹登记表纸质材料附件 2)2、学院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 3)逾期不报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
 

七、联院地址及联系人:

联系人:田开元;联系电话:025-83335148;通讯地址:南京市上海路 203  9 号楼 510 室;邮编:210024;邮箱地址: 103454483@qq.com

附件1:学院 2019年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

附件2:学院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事迹登记表

附件3:学院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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